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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夏季涉及水上游乐设备的安全事故
分享到 : 文章来源:https://www.kats.go.kr/content.do?cmsid=240&cid=24622&mode=view 更新时间:2024-09-14 09:38:42

随着暑假的全面到来,韩国国家技术和标准院(院长陈宗旭,Jin Jong-wook)和韩国消费者协会(会长尹秀贤,Yoon Soo-hyun)呼吁对最近涉及水上游乐设备的安全事故增加保持警惕。

在过去的五年里(2019-2023),韩国消费这些会的消费者伤害监测系统(CISS)共报告了290起水上游乐产品安全事故,自2020年以来呈上升趋势。

根据韩国消费者基本法,消费者危害监视系统(CISS)通过全国58个医院、52个消防署、2个有关机关等112个伤害信息提交机构和1372消费者咨询中心等收集、分析、评价危害信息,按年份分类的风险报告(案例):2019年82例→2020年46例→2021年48例→2022年56例→2023年58例。

冲浪板和滑水安全事故大多发生在二三十岁的人群中。按常见事故项目划分,“冲浪板”安全事故182起,占总数的62.8%,“滑水板”58起(占20.0%),“护目镜和脚蹼”16起(占5.5%),“救生管”11起。

按产品划分,事故发生的年龄范围存在明显差异,一半以上的安全事故涉及“冲浪板”和“滑水板”等主动水上游戏产品,发生在20多岁和30多岁的人身上。安全事故发生在10岁以下的人身上的主要是用于安全饮水的产品,如“游泳眼镜”和“救生管”。

由于粗心使用水上游乐设备而发生事故的案例很多。通过对安全事故类型的分析,最常见的事故189例(66.5%)是在水中玩耍时因“撞击等物理冲击”水上游乐设备造成的,在水中玩耍期间因“撞击”水上娱乐设备等物理冲击造成的事故最为常见。滑倒或跌倒事故51例(18.0%)。此外,还有泳镜的弹性绳反弹并对眼睛造成伤害的事故,以及戴着浮潜面罩试图潜水时漏水造成的安全事故。

特别是,在海外也有儿童因不正确穿戴臂环夹克(臂管)而溺水身亡的案例,因此消费者在使用臂环夹克(臂管)时需要格外小心。

主要伤害示例:

1)冲浪时撞到冲浪板造成的伤害(头部灼伤、胸部骨折、手指割伤等);

2)戴着水镜弹力绳引起眼球损伤;

3)游泳时用水抢会引起眼球出血热伤;

4)戴浮潜口罩尝试潜水,漏水造成安全事故的危险;

5)手臂管佩戴不当(浮力管位于背面),面部被锁在水下,发生儿童溺水事故。

以上伤害可以通过正确使用水玩具和遵守安全规程预防。所以,为了在夏天安全玩耍,国家标准院和国家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注意,在下水玩耍之前应熟悉水玩具产品的使用方法并检查有无异常情况。

儿童玩水前要仔细检查安全装备(救生衣、救生圈等),玩耍时要和监护人在一起;浮潜时要注意不要走得太深,要注意身边的碰撞事故。下水前,在脚可以接触的水深处玩水,检查水镜和潜水面罩是否贴紧脸部,不要漏水(救生衣、救生圈等),确保没有漏气或浮力足够。

为防止夏季玩水安全事故的发生,国家标准院和消费者协会计划制作并分发玩水安全注意事项和载有玩水安全使用规范的宣传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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