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技术标准院公告第2020-0267号
根据《电器用品及生活用品安全管理法》第15条第3项及同法实施条例第3条第4项款,对《安全确认对象生活用品的安全标准》作如下修订。
2020年10月8日
国家技术标准院院署署长
《安全确认对象生活用品的安全标准》修订公告
1. 修订目的
为安全使用公园、登山路等处设置的野外运动器具,将“野外运动器具”纳入《电器用品及生活用品安全管理法》的安全确认对象生活用品进行管理
2. 主要内容
制定野外安全器具安全标准附录
3. 附加资料
1)安全确认对象生活用品的安全标准修订全文
2)安全确认对象生活用品的安全标准附录73(野外运动器具)制定全文
4. 附则
第1条(施行日期)本公告自2021年7月27日起施行。
第2条(适用条例)第2条第2项第73号(附录73)的修订规定适用于本公告施行后出库或通关的货物。